二00七年科室职责分工及人员安排
2007-5-28更新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
  一、办公室
  ①负责文件签发、登记、分办、送批、传阅、催办工作;
  ②做好情况收集、信息反馈、来信来访处理和来客接待工作;
  ③及时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和各种数据,做好归档和保管工作;
  ④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起草、投稿、审批、核对、打印和分发工作;
  ⑤负责做好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⑥负责办公用品统一采购,电话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⑦协助做好车辆管理调度和财务管理工作;
  ⑧负责各项制度、决议落实的督办和办公室职责范围的其他工作。

  二、澧北分所
  1、工作职责:
  负责新安、合口、九里、官亭四个乡镇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职业卫生的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①承办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和监督检查;
  ②对辖区内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③对辖区内化妆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④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⑤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进行卫生审查,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⑥受理辖区内卫生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查处卫生违法案件;
  ⑦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
  ⑧开展辖区内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⑨承担县卫生监督所指定和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事项。

  三、稽查科
  1、工作职责:
  ①制定稽查工作制度、计划;
  ②检查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③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④对内部管理工作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⑤调查处理有关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⑥承担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场所卫生监督科
  1、工作范围:
  负责全县(除澧北以外地区)的以下卫生监督工作
  ①餐饮经营单位、学校中的食堂、商店、食品加工经营点;
  ②托幼机构;
  ③宾馆(包括宾馆内KTV、茶楼、餐饮)、美容美发行业,旅店招待所、洗浴中心、游泳馆、茶楼、歌舞厅、休闲场所、车站候车室、影剧院等公共场所。
  2、职责:
  ①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卫生许可和年审;
  ②日常监督检查指导;
  ③违法行为查处;
  ④社会投诉案件查处。

  五、产品卫生监督科
  1、工作范围:
  负责全县除澧北以外地区的以下卫生监督工作
  ①化妆品、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医疗机构内使用的除外)、保健用品的生产和经营单位(宾馆茶楼等公共场所使用或经营上述产品除外);
  ②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除宾馆、茶楼等公共场所使用的上述产品);
  ③自来水单位、纯净水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涉水产品;
  ④ 职业卫生。
  2、职责:
  ①对卫生许可现场审查和年审;
  ②日常监督检查指导;
  ③违法行为查处;
  ④社会投诉案件查处。

  六、执业卫生监督科
  1、工作范围:
  ①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
  ②采供血机构;
  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④预防性体检机构。
  2、职责:
  ①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评审和执业许可证的校验;
  ②日常监督检查指导;
  ③违法行为查处;
  ④社会投诉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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